(记者:李慧 樊永凤)家事无大事,家事难了事。
西吉县法院家事法庭庭长马占山和其他3名法官一年来专门办理家事案件,感慨良多:一是庭审不再“冷冰冰”,法官和当事人坐在一起推心置腹“唠家常”,案件耗时变长,工作变忙了;二是通过大家的努力,看着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吵吵闹闹而来、心平气和而归,自己的幸福感也随之上升。
2016年4月,最高人民法院始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。作为全国118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,西吉县法院结合县情,从软硬件多方面着手探索,短短一年时间,形成了家事审判“西吉模式”,以人为本化解纠纷,维护小家和谐。改革工作一年来,西吉县法院审理家事案件1372件,成功调解1011件,调解率70%以上。
西吉县法院家事审判庭内,当事人一侧设有“夫妻”“父母”席位,一改以往只有法官、当事人和法槌的生冷场所;添加了家事调解室、母婴室、心理辅导室;楼道也被打造成文化长廊,图文描述西吉诚实守信模范故事等。
吉强镇团结村一对夫妻因琐事发生矛盾,女方起诉离婚。了解情况后,法官认为这对夫妻感情基础很好,便进行劝导和庭前调解,夫妻俩和解了,男方还给妻子写了保证书。来法院时夫妻俩一前一后进门,离开时两人肩并肩同出。“看着他们和解了,我们心情也好了。”马占山说,家事案件主要涉及离婚、继承等类型,除了法庭布置,审判方式也要以人为本,庭审时注重从细节、情感触点提问。拿离婚案来说,当事人的父母、兄弟姊妹都可以参与庭审,把问题摆开,找准症结,还要给双方当事人发放离婚调查问卷,充分掌握情况,能够调解的全力以赴挽救,实在无法挽救的“死亡婚姻”,也尽量让双方和平分手。
今年4月,马莲乡村民安某某因琐事对妻子高某某施暴,高某某来法院起诉离婚,寻求帮助。“她身上多处严重受伤,情绪激动。”法官马阿宁说,案件判离,女方得到1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。马阿宁身上兼具法官的严肃和女性的柔情,刚开始参与家事庭审时,当事人哭,她也忍不住落泪。审理家暴案件时,她认真倾听受害女性诉求,尽力帮助她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就在几天前,高某某还给马阿宁打来问候电话,说伤已痊愈,在外地打工,生活得很好。
从按部就班的条条框框到“亲情修复”,从程序化的“对簿公堂”到面对面“温馨说事”,从森严的法庭到“家庭”小屋,凝结着家事审判理念的转变和审判方式的变革。西吉县法院院长张尚祎说,家事审判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头戏,自始至终要以人为本,维护小家和谐,促进社会和谐安定。